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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公佈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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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公佈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我身為大律師,非常關心當中的法律專業服務,因為香港是中國少數奉行普通法的地區,有別於其他奉行大陸法的內地城市,在粵港澳大灣區能享有獨特優勢。若香港法律界能夠把握《前海方案》帶來的機會,將能在內地執業時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為了讓香港法律界更了解有關機遇,律政司和中聯辦今日舉辦了「香港法律專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及其他機遇」宣介座談會,並安排了中國法學會對外聯絡部主任紀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周院生、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梁震講解,介紹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背景和特色,推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理念,以及保障人權法治、知識產權法等政策。

座談會上亦講解了港澳律師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如國家將積極推動各項制度和規則對接,並制定《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簡化、優化執業申請程序,並按照《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聯動法院等司法機構,確保港澳律師在內地執業享受到與內地律師相同的調查權、閱卷權等權利。

對於內地執業資格,我已於今年7月31日參加了司法部舉行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我認為這是非常難得的機會,因為國家為我們提供了優良的培訓,讓香港法律界能夠在短時間內學到很多內地法律制度的知識。冀未來能有更多香港律師參與考試,赴內地執業,共同推動香港法律專業服務在大灣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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